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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媒体人致胡舒立:读者,用户,小偷,敌人

来源:拆哪儿(公众号) | 2019-03-21 14:03

规则的设定是给用户以安全感、边界感,而不是给用户以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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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曾写过一个寓言。

一个叫艾子的人,乘船出海。晚上停泊在小岛边,忽然听见水下有哭泣声。艾子仔细听,原来是一只鳄鱼和一只蛤蟆在说话。

鳄鱼说,“昨天龙王下了令,水族里有尾巴的都要处死。我哭是因为就要死了。你是蛤蟆又没有尾巴,你哭什么?”

蛤蟆说:“我现在是没有尾巴,但谁知道龙王会不会追究我作为蝌蚪时的事?”……

这当然很荒唐。但在现实世界,蛤蟆的担心却并非多余。

苏东坡就是因为年轻时恃才放旷,写了不少展露锋芒的诗文,结果多年以后被有心人翻了出来,作为他讥谤新政、目无君主的证据,最后被下狱、被放逐。他有口莫辩,就像那只被逮住了尾巴的蛤蟆,或许到老了,才明白为什么要“夹起尾巴做人”。

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法不溯及既往”是立法和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拆姐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会被我所尊敬的媒体财新,狠狠地上了一课。

自媒体的崛起,经营上的压力,以及大环境的逼仄,带来了传统媒体的黄昏。但我一直认为,仍然有那么几家是非常值得尊敬的,胡舒立和她的财新就是其中之一。

在一个浮躁的时代,在一个盛行碎片化、浅阅读的时代,财新仍保持着少有的专业主义和理想主义。尤其是政经领域,其原创能力令人敬佩。曾经与北郭先生、与AB吴先生几番硬刚,最后险中取胜,没有给坏人留下任何破绽,这种魄力不是谁都具备。

所以,当财新建立起全面的付费墙时,甚至连涉及公共利益的稿件也要收费时,别人表示不解,而我是绝对支持的。所有码字的人都认同这一点,优质的内容理应付费。当每一个读者都自愿付费了,财新才能真正摆脱媒体依赖广告经营的原始逻辑,才能做到真正的客观独立。

尽管很多人(如石扉客)吐槽财新产品的用户体验很糟糕,魏武辉也说财新的产品体验一点都不smooth,但我还是在2018年4月,成为了财新APP的付费用户。

后来,听说财新还有一个子产品叫“我闻”,负责一个叫“金融人·事”的栏目,而这个栏目的内容是单独收费的。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同一个屋檐下,还有一道一道相互独立的付费墙,但基于对财新的信赖和支持,我又在2018年8月23日,成了“金融人·事”的付费用户。

虽然获得了会员资格,但我的性格甚是懒散,除了每天瞄一眼财新APP的弹窗,我基本没有打开过。此后家里又发生了变故,忙乱中更把此事忘了。直到某一天,我闲来试图打开那个叫“金融人·事”的栏目,却发现,自己已无会员资格。

我很诧异。最开始以为是他们系统的BUG,我试图和财新的客服建立沟通。

但这并不顺利,财新的客服回答不了我的疑惑。兜兜转转,甚至通过财新的朋友帮忙打探之后,才通过微信平台和他们真正的客服建立联系。

最后我被告知了原因,是因为我“侵权”了。他们取消了我的会员资格。

我犹如受到了一记重击,整个人都不好了。

拆哪儿是一个绝对原创的公众号,拆姐重视原创犹如重视自己的生命。拆哪儿过往的文章,字字都是拆姐心血码成,从来没有因为抄袭或者洗稿,而受到过指责。拆姐一直是被侵权的那一方。这也是拆姐无比珍视的一点。侵权财新,从何谈起?

对方客服解释称,在拆姐为了方便“拆哪儿”读者交流而在知识星球建立的圈子中,转发了一条财新“金融人·事”的付费内容,这对财新构成了侵权。

我的困惑更重了。在我的印象里,并没有直接转发财新的付费内容到读者群里的举动。我开始重视起来,在知识星球一条一条地检查回看,试图找到他们所指的那一条违规内容,却没有找到。

我当时想,既然财新做出了这样的处罚,那么必定保留了当初我违规的证据,这样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于是我向他们的客服索要我违规的证据截图,希望借此消除我的疑惑。

另一方面,财新没有任何公告的程序,也没有通过客服平台与用户建立联系,就直接单方面取消了用户的权限。取消了之后,也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告知用户。最后,让搞不清楚状况的用户自己来寻找原因,这种欠妥的做法让我很受伤。我也希望客服能做一个解释。

但接下来的对话,却把我气得半死。

对待用户的态度,我就不吐槽了,毕竟他们不是专业的。媒体人有点傲气很正常,你无法苛求他们像淘宝店主一样把你当上帝。但是,一个付费用户被剥夺了一年的产品权限,这个权限是用真金白银买来的,这样严重的处罚却不出示任何的凭据,最后只让用户“自查”,就再不理会用户的申诉。这样的结果让人怎么接受?

这还是我尊敬的那个财新吗?这还是胡舒立那个充满理想主义的团队下的财新吗?

我在最后完全调查清楚了整件事的脉络。

2018年8月10日,在一个金融人士交流的微信群中,我看到有人分享一个WORD文本,标题叫《华融年中会通报部分赖小民案情私藏现金几顿?| 华融案调查之八》。

我觉得这个文档里一些信息挺有价值,就随手转发到了拆哪儿读者的圈子里,让读者一起来讨论。这是我的一个习惯,看到其他我认为有价值的文章,也会通过这样的分享,让读者一起讨论。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财新“金融人·事”的会员。这个WORD文本内也没有任何财新或者“金融人·事”的版权标志,所以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财新付费墙里的内容。但说实话,在分享网上来历不明的文本时,我的确应该仔细甄别是否受版权保护。

虽然是无心之过,但转发这一条内容到一个读者众多的圈子里,确实是侵权。我承认这一点。虽然早就已经删除了,但我愿意为此向财新致歉,甚至接受他们的索赔都行。

但是,这个侵权行为,发生在我付费成为财新“金融人·事”会员之前。

财新工作人员只要稍微注意一下时间线,就能明白,我不可能从你们的付费墙里面“偷”东西出来,转手分发给我的读者。如果我是故意“偷”你们的版权内容,也不可能只做这么一次。

这是我身为一个普通网友时的一次偶然的非故意侵权行为,而不是作为财新会员的侵权行为。因为这个行为,单方面取消我此后才有的会员资格,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

当我向财新表达这点质疑时,一位自称财新法务的女士给我打了电话。她说,按他们的规定,只要发生了侵权,无论是在成为会员之前或是之后发生的侵权,他们都可以单方面取消其会员资格。

当时听了这番话,我懵了很久,不知如何回答。最后我无奈地说,“你作为法务,能不能扪心自问一下,这合理吗?”

如果这个法务女士的逻辑成立,那么我曾经的一次侵权行为,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成了那只蛤蟆永远的尾巴,财新成了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龙王。这个侵权成了我一生的污点,随时都可以被剥夺与财新有关的任何权益。我即便今天付费成为财新新的会员,明天也可能被踢出门去,以维护版权的名义。我唯一的选择只有此生永远不成为财新的付费用户。

规则的设定是给用户以安全感、边界感,而不是给用户以恐惧。

如果一个媒体机构的法务都不明白这一点,那这个法务是不称职的。有这样的法务,这个媒体任何有关法律的报道,其专业性恐怕也是值得推敲的。

这只是一件小事。几百块钱只是一笔小钱,其对应的一年的内容阅读资格,也只是一项微不足道的小权利。但此事所暴露的,却是一个盛名之下的媒体,转型大环境下的小格局。

我一直在思考,在这件事中的,对于财新,我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财新作为一个媒体,我只是一个“读者”。后来,财新成为一个互联网付费产品的供应商,而我,其实成了他们付费产品的一个“用户”。后来,他们把一个用户之前的侵权行为作为证据,把用户当“小偷”一样踢出门去。我失去了用户的资格,权利并没有得到保护。最后,当我感觉无辜,试图有所申诉之时,我最终成为了他们眼里的“敌人”。

这件事其实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本不想再提。直到最近,我知道了另一个真相。

我创建的知识星球读者圈,这半年来一直处在被平台处罚的管制状态,新来的读者一直无法加入该圈。直到最近才解封。原因竟然是,因为财新的那次投诉。

财新早就对我采取了单方面的处罚,我没想到的是,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这样的方式对一个自媒体人施压。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维护心里这点无谓的尊崇呢?财新并不值得我的尊敬。

今天,我收到了财新的短信提示,说我在财新APP的会员快到期了,提醒我赶快续费。

看来,在财新眼里,还是希望我成为他们的用户,而不仅仅是一个读者。这条短信十分违和,甚至让我有点想笑。我也不愿意成为自己所敬仰的前辈的敌人,但首先,必须洗脱你们强加给我的小偷的污名。

因为一个过往的侵权行为,财新对一个用户进行持续的制裁与打压,并且没有任何程序可循。或许,失去我这个用户,可以让财新获得更多的用户,可以让版权保护的环境变得更好。或许吧。如果真能这样,献祭我也无妨。

在最新一部武侠剧中,曾经汉江之畔兰质蕙心的少女周芷若(周海媚),最终还是变成了她所讨厌的灭绝师太的模样。

与恶龙缠斗许久,屠龙者亦变身恶龙。多少恶,伴随的往往是道貌岸然的言行,和自以为是的正义。

或许胡舒立们还有更大的事务要关心,无法在意团队内部这些小小的细节;或许,取消拆姐用户资格只是某一个人某一刻自私的闪念,并不代表财新全部的格局;或许,财新的经营者们太累了,太辛苦了,无法认真对待每一个用户的意见,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勉强。

但,拆姐天生脾气爆,不好惹。

我偏要勉强!

原标题:致胡舒立:读者,用户,小偷,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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