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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督察”被揭穿 声称自媒体人在搜集素材

来源:都市时报记者 | 作者:周婷婷 | 2016-10-25 10:06

他自称是自媒体人,想搜集警务素材写作投稿后赚取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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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安机关的工作规定,所有的执法活动必须是两人以上,而王某某却独自来到派出所进行“督察”工作。最终,经民警核实后揭穿了他“云南省公安厅民警”的假冒身份。对于为啥假冒,王某某的回答让人大跌眼镜。他自称是自媒体人,想搜集警务素材写作投稿后赚取稿费。更夸张的是,14日他还因身着假警服、佩戴假警衔行骗被拘留,再次作案时刚被释放。

  

昨日,富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讲述了识别王某某骗局的过程。

  

疑点一

  

执法活动须两人以上

  

他独自一人开展“督察”工作

  

22日晚上8点4分,富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称,一名自称是省公安厅的民警要来开展“督察”工作,并已抵达县城。

  

因事发突然,按指挥中心留下的电话号码,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对方联系。对方自称已经抵达富民,并交代“看见警车会招手”。民警立即驱车去寻找,驶离派出所1公里后,在景秀家园小区的路边,看见一名外穿灰白色外套,里面着警服的男子向警车挥手。

  

“你是省公安厅的督察吗?”

  

“是。”

  

“是否有其他的同事?”按公安机关的工作规定,所有的执法活动必须是两人以上,一个人出勤的情况极不符合程序,民警心中产生了质疑。对此,男子却解释“领导安排的。”

  

“是否开了车?”面对询问,男子说:“车停在小区附近的马路上,我就不开车了。”随后,男子上了警车,跟随民警回到派出所。

  

疑点二

  

男子自报省厅钱姓民警

  

经证实确有此人但没到富民

  

一路上,男子与民警进行了简单的闲聊。男子称,当天去楚雄武定县一朋友家做客,顺便在武定县公安局开展了“督察”工作。从武定回昆明经过富民县时,向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来富民县公安局开展“督察”工作。其间,他还不忘询问派出所和富民县城的治安情况。

  

8点20分抵达派出所后,男子被带到值班室,派出所副所长夏国松和几名民警接待了他。到达派出所后,男子直接进入主题:“这么晚了,也不明察暗访了,就拍几张你们开展巡逻的照片,再看看近半个月来接处警登记的情况,统计一下警情种类。”可能考虑到事发突然,男子还善意地补充说:“不着急,你们慢慢统计警情,弄好后发我邮箱。”说完,他留下了邮箱地址。

  

“眼前的这名男子年龄较小,像刚参加工作。”为核实男子的身份,夏国松要求他出示警官证。此时,男子自称叫钱××,警官证“出门时忘记带了”。

  

鉴于该男子身份不明,加之无法出示身份证,民警立即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经过指挥中心查询,省公安厅确实有一名叫钱××的民警,但对方证实当晚并没有来富民,对男子自称的情况并不知情。

  

疑点三

  

警服上戴警官学院标牌

  

警号所有人与他外貌不符

  

见民警有些疑虑,男子拿出手机极力证明自己的身份。手机开机屏保和相册里,都有他穿警服的照片。眼尖的民警从照片中看到了警号,男子也提供了一个警号,通过查询,该警号属于一名陆姓的经侦民警,但与他的外貌特征严重不符。

  

民警开始确定,此男子可能是假冒的。

  

“来办事情得有个交接,你没有交接,叫我们怎么提供材料给你?或者去把你的车开过来,请你配合我们。”为证实对方的身份,民警要求男子将外衣脱下,查看里面的警服。经检查,男子身穿99式长袖执勤服,衣服上未佩戴警衔,左侧胸前未佩戴警号,右侧胸前佩戴云南警官学院标志牌。

  

“你是警官学院的学生吗?”面对询问,男子否认了。面对民警1个多小时的询问,眼看自己行骗的伎俩快被民警揭穿,男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姓王,今年20岁,昆明市五华区人。

  

★交代

  

网上购买警服后

  

打电话上门行骗

  

经审讯,2年前,王某某高中毕业后一直无固定工作,自称在昆明从事自媒体工作。

  

至于为何要到公安系统行骗,王某某称自己怀揣警察梦但一直未实现。收集公安机关接处警和巡逻照片等材料,是想拿来投稿获取稿费。对于为何选在富民作案,那是“觉得县区上的公安局查询证件时不会问太多。”作案用的警服、警号等道具,均从网络等非法渠道购买。

  

案发当晚7点,他坐车到富民后,从网络上查询到县公安局值班室的电话,打给他们称要来“督察”工作,并从一些渠道打听到警务人员的真实姓名。

  

让民警吃惊的是,10月14日,王某某还冒充云南警官学院的老师,企图到警官学院“监督”学生军训。被识破后,因涉嫌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证件,被五华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行政拘留7日,21日拘留期满刚获释。

  

“王某某的行为涉嫌冒充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招摇撞骗,而他冒充的身份是军警人员,按规定属于从重处罚情节。”警方介绍,王某某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明察暗访为借口,非法向公安机关收集警情信息等相关材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已对其采取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

  

23日中午,王某某被送往昆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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