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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被侵权案判决:转载四篇赔偿十万

来源:传媒大观察 | 2018-10-16 15:28

3年间双方来回拉锯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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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出版的《现代快报》,在头版封面以超大字号刊登了《违法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 今日头条判赔10万元》的导读说明,并提示这是目前网络违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判决具有标杆意义,必将载入中国新闻史。然后在A3版重磅中用整版对该案细节及专家观点做了详细梳理。

10月8日,江苏省高院对“今日头条侵犯现代快报著作权”一案做了终审判决:今日头条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被判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另赔偿现代快报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

2015年,因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该报稿件,现代快报随后提起诉讼,这其中又有诸多细节,例如今日头条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来被法院驳回,随后又反诉现代快报侵犯名誉权。双方来回拉锯多次,直至今年10月8日终身判决,这场耗三年的纷争终于落下帷幕。

对于此判决结果,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旭东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的判例,给所有网络媒体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

新晚报常务副总编辑张磊则认为这是能载入中国新闻史史册的事件。张磊说:“传统媒体大量的原创内容被网络新兴媒体无成本转发,成就了它们的野蛮生长和蓬勃发展,这其实是对传统媒体最大的伤害,同样也给媒体融合设下阻碍。现代快报此次维权成功在传统媒体自我创新融合的大语境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给了同行业一个维权的样本。”

现代快报副总编辑梁波向观媒君表示,“我们希望能以此判例,推动媒体知识产权保护,哪怕是前进一小步!”“和别人的合作,前提是应该有公允的价格来体现价值。我们愿意和互联网公司合作,但合作的前提是,双方应真正体现媒体原创内容的价值。如果达不到价值,我们宁愿不合作。”

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将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

9月29日,针对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等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其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部分专家表明该判决结果也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响应国家版权保护政策的表现。

4篇文章判赔10万,这是目前网络违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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